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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二阶段任务
发布日期:2012-11-23来源:城乡基础建设科浏览量:0

2012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区共5个,包括尉氏县、杞县、通许县、开封县和龙亭区(省直管县兰考县指标另计),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17157户(第三批5000户正式文件及资金尚未下达)。其中杞县6500户,通许县3830户,尉氏县3000户,开封县3800户,龙亭区27户。补助资金总额约1.34亿元,其中杞县5102万元、通许县3006万元、尉氏县2355万元、开封县2983万元、龙亭区21万元。  

按照省住建厅时间节点要求,我市一、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已于9月底顺利完成,12157户全部落实到户。截至11月20日,前两批12157户已全部开工建设,竣工率达到77.2%,超额完成省厅60%的目标要求,农户电子档案信息录入率排名全省第一,圆满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下一阶段工作,市住建局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完善系统档案元素。从目前看,我市的档案录入仍存在着五保户、低保户率较低,档案不完整率偏高、档案错误率较高等问题,各县要抓紧时间补充完善有关信息元素,确保信息录入质量尽快有所改观。二是加强农户档案管理。各县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完善档案有关内容,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各乡(镇)也要建立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各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改造工作安全顺利。四是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县要在督促工程进度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和手续资料,充分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抽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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