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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开展党员义务劳动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3-06-21来源:佚名浏览量:0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2周年,为党员称号增辉,总公司党委决定6月份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义务劳动月活动。
    本次活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总公司《2013年党委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提高党员素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为目标,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志愿者中开展本次活动。总公司党委将集中开展1~2活动,各支部可根据单位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开展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各支部之间也可联合进行。各单位可深入困难、残疾、孤老等特殊直管公房住户、廉租房住户家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帮扶;可根据单位实际开展办公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或深入物业小区开展义务劳动;也可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开展其它形式的活动。
    总公司要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担负起本单位义务劳动活动的领导责任。要把此次活动的开展,作为锤炼党员党性、增强宗旨意识、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积极引导和动员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在活动中应注意参加党员的覆盖面,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确保活动符合实际,让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各支部要认真做好义务劳动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利用条幅、《房产报》等多种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大力烘托活动的浓厚氛围。总公司各单位要以本次义务劳动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激发党组织生机与活力。各支部成员要身先士卒,积极带头参与其中,发挥应有的表率作用;同时要加强对义务劳动的管理和监督,总公司将深入基层不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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