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6〕12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汴住建文[2016]87号)文件要求,我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5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2015年起政府投资的新立项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为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有序发展,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展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现将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把绿色建筑设计落实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并填写《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表》(《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试行)附件B)与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计算分析报告一并交付建设单位。
2、 2016年7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试行)进行绿色建筑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注明审查项目符合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星级,在施工图审查备案时提交《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河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要点》附件A)。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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