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区祥和棚户区征收项目、苗圃征收项目,鼓楼区州桥遗址及周边环境征收项目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网上公示
根据《开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整体部署,我中心组织新区和鼓楼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了祥和棚户区征收项目、苗圃征收项目,鼓楼州桥遗址及周边环境征收项目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截至目前,通过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三级审核、并在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后且无异议的,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3户。现申请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
开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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