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家庭(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的实际住房困难,中心开通“绿色通道”集中了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专项审批工作。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88户(其中鼓楼区24户、禹王台区20户、顺河区19户、龙亭区10户、新区15户),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同时登记结果在市住建局网上予以公示。
附件: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公示名单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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