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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来源: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8〕35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行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当前,市住建局正在紧密部署和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为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物业行业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深入治理物业行业问题乱象,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业主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经研究,在全市开展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范围

全市依法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检查具体内容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和涉黑涉恶线索

1、各物业企业对接管的物业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机制建立、责任落实、线索摸排等工作开展情况;

2、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以下涉黑涉恶行为:违法强势捆绑收费,强行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空间,以胁迫方式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有组织地滋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改选的;利用黑恶势力强行接管项目、在物业小区强行指定业主购买河砂、水泥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二)物业管理服务是否到位,有无恶、乱现象

针对此次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服务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使群众反映的涉恶涉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擅自扩大物业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小区内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未制止、劝阻和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2、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非法占有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按照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规定及时向业主退还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

3、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检查纠正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和态度不端正;未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未公开;未按要求配齐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技术人员;未建立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未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处理记录不详细等。

三、检查时间

2018年 9月20日-10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检查由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物业项目逐个进行检查。市住建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对物业小区扫黑除恶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底、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号、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物业企业、广大业主参与专项斗争,积极收集物业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要责成物业企业通过标语、条幅、宣传单、短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宣传物业管理行业“扫黑除恶”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检查督促各物业小区(项目)务必张贴省住建厅发布的《致全省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信》;要结合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工作要求,依托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物业服务市场工作宣传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关注并广泛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积极举报物业市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三)深入线索摸排。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在开展物业管理乱象检查中,要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拓宽物业行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走访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向业主收集线索,全面梳理信访件、投诉举报件,认真甄别相关信息,努力挖潜涉黑涉恶线索和市场乱象线索。严格按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规范,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为提供线索者保密。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确保工作成效。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推进。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强化物业管理市场监管;要全力以赴,抽调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严密组织好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视情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该上报查处的要依法按规定程序上报查处。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8年11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联系人:梁伟华

电话:23933805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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