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住建文〔2015〕127号
一、总体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年,也是“十三五”谋划年。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为中心,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更加积极助推监督工作创新,更加有效推进依法监督,更加注重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2、受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3、新开工工程节能执行率达到100%;
4、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点
(一)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工程质量治理专项检查,强化对政府性投资工程、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执法力度,年内发现一批质量管理先进项目和企业,适时组织工程质量现场观摩会。
(二)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狠抓七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标牌信息档案”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检查,跟踪服务,重点查处违反工程质量法定程序和强制性标准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质量通病治理工作。
2014年,我们推行《开封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后,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效果。今年,我们将趁热打铁,认真推广这项工作,严防质量通病发生。同时,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认真细致完善分户验收工作,通过实查、实测、实量、实录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降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信访和投诉率。
(四)推行首问责任制
深入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执法监督检查中推行首问负责制,谁发现问题谁首先登记上报。推行监督、检测过程视频监控和数据联网实时上报,通过信息化、标准化手段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五)全面推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按照《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全面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规范质量行为,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15年1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应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对保障性住房、校舍工程、商品住宅小区、单体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建立样品库、实体样板。
(六)强化项目经理和监理总工程师考核和信用管理。
认真开展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和星级评比工作,强化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大对执业人员、从业行为检查力度,重点对质检员、施工技术员、见证取样员、检测试人员等持证和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加强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检测机构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加大飞行检查和蹲点式检查工作力度,加大惩戒措施,依法处理扰乱检测市场的各种不良行为。
(七)深入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工作,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投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八)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
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商业住宅工程的监督抽测工作。增加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抽查、抽测频次,发现问题坚决责令整改,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继续加大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混凝土预制构配件产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现场抽查、抽测力度,确保为工程质量提供基础保证。
(九)强化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
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大建筑材料质量排查力度,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切实提高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质量监管水平。
(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的骨干作用,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加强监督人员业务水平考核,加大廉政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标准化监管模式。
(十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业水平
组织开展建设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重点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夜校作用,提高一线施工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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