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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7来源:监察队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5〕137号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及局属各执法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5〕44号)有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全市规划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结合“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关要求,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执法监察责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范围

    我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在建的各类工程项目。

    三、检查时间

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8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参检人员由市住建局住房和建设监察队牵头,联合市住建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科、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等执法部门组成。

检查人员分成三个组,由市住建局副处级领导带队,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检查无资质开发经营、违法预售商品房、未验收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全面落实七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规避招标、资质挂靠、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等;查看各类注册人员签章、有关责任方对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以及消防、抗震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建筑节能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措施是否落实、节能产品是否进场检验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验收。

六、检查方式

检查人员一是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手续、各方责任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是否签订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等内容进行查看;二是查阅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监理大纲落实及有关责任人员签章、签字和到岗情况;三是检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实体质量安全情况。

    七、相关要求

    (一)参检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执法检查,将本次检查“河南省工程质量质量两年行动”工作结合,按照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检查工作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对本次综合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受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带班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监理员等有关人员必须参与现场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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