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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建筑节能材料排查整顿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8-27来源:科技建材科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5〕140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建筑工程规模大幅增长,建筑节能产品及材料生产、销售量稳步提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漏出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些中小企业生产质量低劣的建筑节能材料,以低价位、高回扣和各种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个别企业随意降低生产标准;有的假冒品牌以次充好用于建设工程,造成工程的质量隐患。为此我局决定将整顿和规范建筑节能材料市场秩序及经营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15年5月1日起开始至7月30日结束。

二、整顿范围

纳入我局登记(备案)管理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销售企业。

三、整顿重点

重点整顿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品牌以次充好用于建设工程的建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四、整顿步骤

此次专项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对本地区所有生产、销售的企业及行业中存在的假冒伪劣情况,深入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并建立详实的企业档案,纳入动态管理。

2.集中整顿阶段。对辖区内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进行集中整治。

一查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

二查是否严格落实原料把关及产品出厂检验;

三查产品包装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四查是否存在其它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问题突出的建材产品,确定监测的重点品种和抽检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者加大抽检频次,对检测合格率较低的产品有计划地实施连续跟踪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溯源头,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控不合格建材流入市场。

3.检查总结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复查,检查问题企业是否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网上曝光。将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总结,情节严重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厅,撤消其认证证书。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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