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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7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5〕141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汴安生委〔2015〕6号)的要求,为更好的督促各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更加深刻地认识生产安全事故对行业发展、企业发展、社会稳定造成的严重危害,更加深刻地认识触碰安全生产“红线”的严重后果,更加明白自己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更加自觉地履职尽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4月至5月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

一、对话谈心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对话谈心对象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2.建设项目施工主要负责人。

3.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对话谈心实施主体

1.市住建局负责企业注册所在地在本行政区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对话谈心,市住建局将根据情况选定20—25家生产规模较大或近年来发生事故或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作为谈话对象。

2.市住建局负责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对话谈心,市住建局将对所有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对话谈心。

3.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情况选择8—15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对话谈心,对话谈心对象可参照市住建局选取原则确定。

4.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负责选择5—10个在建项目负责人对话谈心。对话谈心对象为项目规模较大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项目负责人。

二、时间进度安排

对话谈心的活动时间为2015年4月至5月底

(一)4月10日前,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选定谈话对象。

(二)5月25日前,各地、各单位完成相关人员对话谈心,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对话谈心方式

对话谈心形式的具体时间,由实施人与谈心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要安排人员作记录,并由对话谈心参加人员签字,不得以私下谈话代替对话谈心,也不得以会议代替对话谈心。

对话谈心活动要保证以下内容:

(一)谈话双方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重要指示;

(二)就强化红线意识、依法履职尽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等话题进行沟通交流;

(三)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对话谈心对象做出履职尽责承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这次对话谈心活动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对话谈心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资料,注重实效。此次对话谈心内容要进行记录,谈话双方签字,谈话内容记录纳入2015年各县、本单位建筑安全工作资料。同时谈话内容要围绕主题、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探讨研究改进安全工作的本质性措施,严禁形式主义。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次对话谈心内容将列入市住建局对各相关单位安全检查及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管理科,5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对话谈心人员汇总表。

 

联系电话:0371—23932118   

电子邮箱:kfzjjgck@163.com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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