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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7来源:党办浏览量:0

汴住建党文〔2015〕1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圆满完成市住建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方案(2015—2017)》的要求,结合市住建局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为根本,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为加快建设实力开封、文化开封、美丽开封、幸福开封,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加快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在完成市住建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中,要坚持六大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生生不息、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积极发挥住建局系统工作职能,为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狠抓整改,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六)坚持行业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住建特色,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品牌。

三、总体目标

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整体创建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经过三年的巩固提高,达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局机关廉洁高效,风清气正;努力为实现我市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目标,力争2017年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做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主要包括: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8大环境。市住建局根据《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市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工作落实。

(一)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强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和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纳入行业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之中,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之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结合市住建局系统实际,利用建筑围挡、宣传栏等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二是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和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建立诚信奖惩制度,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系统存在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切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按照要求组建注册志愿者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和超过要求比例,并向相关部门提供志愿者花名册;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封志愿者网上注册系统上注册登记,有网上注册志愿者证明;提供注册志愿者的证明和部分注册志愿者登记表、花名册,特色志愿服务队结队帮扶名册;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职能,重点组织协调全市物业公司建立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重点督促指导全市物业公司志愿服务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着力完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任务。按照市文明委部署,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点,充分利用建筑围挡,开封住房城乡建设局网、微博、微信等方式,积极完成加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等宣传任务。五是坚持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发挥文明单位优势,继续做好文明单位农村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按照全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要求,结合我市“美丽乡村、清洁家园”活动,以环境整治为重点,积极完成有关任务。

(二)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加强干部学习教育、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加强机关行风效能建设,确保群众对局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在90%以上,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在90%以上。规范政务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三)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以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二是结合市住建局系统实际,加强法律援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三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快市住建局机关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管理职能,确保市民对我局的满意度在90%以上。二是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严厉打击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欺诈经营行为,同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行业风气满意度在85%以上。

(五)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一是重视加强干部职工的公民意识教育。宣传普及市民文明守则、文明行为规范。二是经常开展活动。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公共场所道德、公共秩序、文明交通和公共人际关系。三是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大力鼓励干部职工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和公益活动,局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六)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引导干部职工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意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七)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积极完成我局承担的公共设施建设任务,大力推进“两改一建”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做到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八)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着力抓好基层综治工作,健全基层综治组织,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九)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结合住建局系统实际,以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推行封闭施工围挡,做到场地硬化和洒水降尘;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类施工、拆迁工地的管理,实现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认真制订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局属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上级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确保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创建任务。

五、实施步骤

认真落实《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2015—2017)》部署,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力争实现目标”的思路,拼搏三年,为我市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做贡献。

(一)2015年为全面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2016年为攻坚提升年,全面推进整改。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二是模拟测评,集中整改;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提高。

(三)2017年为冲刺迎检年,巩固扩大成果。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势宣传,全民动员;二是查漏补缺,巩固提高;三是全力以赴,冲刺迎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我局圆满完成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成立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中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完成市住建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指导组、宣传教育组、督导检查组、文秘档案组。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台帐,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我局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住建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创建工作涉及上下左右、条条块块、方方面面,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站在全局“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特别是对难度大、交叉单位多的问题,要注重沟通联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积极主动,

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四)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开封市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doc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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