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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查三保”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8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5〕258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和省住建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查三保”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查三保”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查三保”取得实效。

    一、责任分工 

(一)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排查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 

(1)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建筑工地外墙保温施工、临时活动板房、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消防隐患,督促建筑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足额配备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应急演练。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打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专业人员和一线建筑工人的消防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科技建材科、基础工程管理中

(2)小区物业管理。重点排查小区私拉乱扯电线、楼道堆放杂物、消防通道堵塞、电器设备老化等火灾隐患,排查物业管理单位是否组织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举行消防演练、经常性对居民进行防火和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

(3)村镇建设领域。排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消防责任和消防体系建立落实情况,要特别强化文物古迹、老旧房屋、商业餐饮门店、电器设备等方面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排查。

责任单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

    2、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1)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重点排查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深基坑、超高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土方(隧道)开挖、顶管施工等方面安全隐患和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触电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七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工程质量监管。依托农民工夜校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一线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建筑工程站、市建筑

(2)排查整治村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建立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向农民无偿提供建筑设计图集。 

    责任单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

(3)排查老楼旧楼、农村危房和乡镇危桥。以幼儿园、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公房房屋和农村危房为重点,以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城镇老楼危楼、农村危房和乡镇危桥,对发现问题的房屋及时组织鉴定,采取加固措施,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加固或拆除的,要严防死守坚决不允许住人,并跟踪督促产权(使用)单位整改。 

    责任单位: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市房屋安全鉴定站

    3、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 

(1)建筑施工领域防汛。排查施工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措施情况,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场所要逐一排查,特别要强化土方开挖、基坑施工、脚手架、模板、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部位防洪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建筑

(2)城市防汛值班值守。排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防汛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带队巡查、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防汛日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1、排查重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1)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排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各地与省政府签订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排查各地基础设施项目库和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是否成立了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实行“月巡查、季督查”,重点排查201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012年以前开工项目但至今未竣工或竣工未分配的项目、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改货币化安置、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科 、市保障住房管理中心

(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排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建〔2014〕119号)落实情况,切实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加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监管,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公布土地供应、住房供应和房价变动等情况,有效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

(4)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排查各地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骨干企业发展的意见》情况,是否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

    2、排查化解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风险 

(1)排查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风险。开展打击出借借用资质专项治理活动,每四个月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以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建设监察队、招标办、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排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风险。排查建设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情况,是否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排查商品房预售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不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排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在市场准入和动态监管过程中,严把企业资信条件,及时发布信用信息。 

    责任单位: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市住房建设监察队 

    三)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1、排查化解环保领域热点问题 

(1)排查城市扬尘防治。排查各地贯彻落实《河南省2015年城市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情况,在建筑施工现场、城市环卫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中治理扬尘情况。排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否落实监管责任,组织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单位是否采取限期整改、停止施工、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措施。排查是否加大资金投入,有效遏制拆迁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排查信访领域突出问题 

(1)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拖欠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督,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监察队、清欠办

(2)城市房屋征收。组织各级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排查《征收条例》实施前已颁发《拆迁许可证》项目进展情况、遗留问题处理和实施强制拆迁情况,排查2012年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安置标准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收信息是否公开、补偿安置是否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科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三查三保”是省委省政府针对近期我省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是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查三保”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三查三保”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健全组织,明确分工。市局成立“三查三保”领导小组,局党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中,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由局工程科牵头,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市住房建设监察队以及有关局属单位配合;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由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牵头,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市住房建设监察队以及有关局属单位配合;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由办公室牵头,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以及有关局属单位配合。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牵头科室安排,积极配合“三查三保”工作开展。各县要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成立“三查三保”督导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随机组织暗查暗访。集中督查分3次开展,第1次安排在7月初,重点督查各地活动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第2次安排在9月中旬,重点督查各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第3次安排在12月中旬,采取对表交账的方式,重点督查各地整改措施落实及建章立制情况。各单位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督查以听情况、查现场和带线索、带问题、带案件有机结合,全面系统排查整改有关问题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或影响整个行业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对表交账,件件有落实。 

(四)畅通信息,及时沟通。每月30日和15日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局对口业务科室的联络员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每月1日和16日市局有关科室向省厅对口处室报送汇总后的情况,月底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各县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12月25日前市局向省厅上报工作总结。请各县指定一名活动联络员,并于7月15日前将名单报市局对口科室。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相关科室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名单如下: 

   办  公  室 :  勇   kfszjj@163.com         

   住房保障科 :肖朝明   zfbzk@126.com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谢军强  kfczk3962384@163.com   

   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白玮光kfzjjgck@163.com            

   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石啸晨 43852223@qq.com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  岭 kfjw2000@sina.com  

   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胡宁波 158529321@qq.com

   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朱  贺 kfzjwyk@163.com

   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科:  璐  kfzjjzbk@163.com

   市住房建设监察队:陈宥铭  31885131@163.com

“三查三保”台账(样表).doc

 2015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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