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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住建文〔2016〕182号 关于全市建筑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7-04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情况。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24日至6月3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为做好本次检查,我局提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汴住建文〔2016〕143号),本次检查分为两个检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建设监察队、勘察设计科、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等职能部门参加。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6项,单体工程600余个,建筑面积450余万平方米。总的来说,所检建设项目基本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手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到位,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运转正常,未发现重大安全和质量隐患,项目参建各方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无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各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健全,施工安保体系运转良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基本到位,但文明施工不达标的现象较多,工地“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工地存在临时用电架设不规范,存在一箱多用,未形成三级配电,外架搭设不规范,防护不严密,安全网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电梯井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固定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现象,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有

1、西湖东岸项目,施工单位:郑州新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不全,(3)塔吊信号指挥配备不足,(4)现场部分电梯井临边防护损坏,(5)部分水平防护缺失,(6)现场扬尘治理资料不足。

2、东方今典御府项目,施工单位:河南省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记录缺失,(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不全,(4)施工现场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5)西侧大门配电室过路电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郑开森林半岛十一期项目,施工单位: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现场扬尘治理资料不足,缺少扬尘治理相关检查、整改资料,(2)现场大面积裸露土方未进行覆盖。

4、永威东京华府9#、12#、19#楼及地库西区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施工单位未提供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塔吊工程未组织验收,(3)未提供委托进行运送渣土和建筑垃圾单位相关资质。

5、龙城锦绣花园D区项目,施工单位:河南建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未建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2)缺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相关规定组织演练,(3)现场扬尘治理资料缺失,无施工扬尘治理投入材料及施工扬尘检查记录。

对以上5个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限期整改,对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将整改结果报检查组,我局将组织进行复查。

三、工程质量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能够认真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运转良好,工程实体质量整体情况较好,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较往年有所提高,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有较大提升,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通过本次检查,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个别项目构造柱插筋位移、个别漏放;支撑体系设置不规范,扫地杆未纵横设置;同条件试块标示不全、未放置在现场相邻部位;个别剪力墙模板拼缝处平整度差、缺棱掉角;工作面柱子箍筋弯钩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墙抹灰层局部存在空鼓、裂缝;个别房间顶棚不平顺;个别外墙节能施工,保温板面层抹灰层厚度较薄,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特别是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急诊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现场搅拌砂浆,且无配合比,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隐患严重。

针对查出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针对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将作为今后治理的重点,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遏制隐患的发生发展。

四、市场行为

从本次检查发现,绝大多数项目均能够及时办理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项目参建单位能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也有个别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企业和从业人员未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特别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个别企业对所承揽项目监管不力,对工程合同责任落实监管不到位;二是个别企业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从业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管不到位,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岗位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三是个别项目部领导班子责任心不强,部分从业人员履职意识有待加强,缺岗、脱岗现象时有发生。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及从业人员有:

1、郑州汉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丹尼斯商住项目商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2、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的离退休老年服务中心公寓楼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3、祥康佳苑A区9#-11#楼、B区5#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开封市黄龙建筑公司,中标项目项目经理张磊不在现场;

4、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急诊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黄杰及中标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

对以上两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项目,已责令停止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前不得继续施工,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对在工程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希望全市建筑业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制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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