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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1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汴纪办发201737)转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下载学习,组织有特长人员准备作品,展现我局纪检人员的风采,于2017625日前将作品报送局监察室。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派驻统一管理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纪委,各大专院校纪委,市纪委各部室(中心):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纪检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倡导全市纪检干部追求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展示纪检人的风采,营造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工作氛围,按照“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安排,市纪委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型及要求

1.作品以“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忠诚、干净、担当”、“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聚焦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内容为主题,充分展示《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感悟,展现纪检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书法作品包括硬笔、毛笔书法(草书、篆书须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漫画、水粉画、简笔画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书画作品大小不超过3尺,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3.此次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在组织专家评选的基础上,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二、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系统的纪检干部。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作品征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择优选送作品。各县区选送35件(多者不限),市直、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选送23件(多者不限)。市纪委各部室(中心)由机关党委征集选送。

2.各县区、各单位于2017627日前将选送报市纪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大鹏 

联系电话: 23855164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20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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