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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住建文〔2017〕218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防汛应急暨抗洪抢险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23来源:佚名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7〕218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防汛应急暨抗洪抢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针对近期特殊气候天气出现的险情,确保住建局系统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修订《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防汛应急暨抗洪抢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案在先,积极应对,科学防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洪与除涝并重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有备无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扎实精细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稳定。

二、防汛工作任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抗洪抢险救灾提出的指示要求和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各种会议要求,2017年,我局共承担防汛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城区危房排查、安全鉴定和改造,负责灾情发生时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重建工作;负责城建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

2.黄河防汛80+500—81+200共700米责任堤段防汛工作,高速公路水稻乡公路桥防汛封堵任务。

3.所属各建设工程汛期防汛及单位区域内抗洪防汛任务。

(一)防汛工作领导分工

牛彦斌同志负责黄河防汛工作的全面指挥;路子房同志主管防汛工作并具体负责局机关50米、工商用房管理处50米、房产经营总公司50米黄河防汛责任段;王培一同志具体负责天龙公司100米黄河防汛责任段;张现营同志具体负责住宅公司50米、盛和公司100米黄河防汛责任段;关铁宪同志具体负责丰基公司100米黄河防汛责任段;梁中贤同志具体负责征收办50米、中城公司100米黄河防汛责任段;杨军同志具体负责市政公司50米黄河防汛责任段。

马卫东、马申协助路子房同志负责房产经营总公司、工商行政事业用房管理处的城区直管公房防汛工作。

朱合生、何文海、周以明协助杨军同志负责高速公路水稻乡公路桥防汛封堵任务。

李庆、王俊杰协助关铁宪同志负责所属各在建工程汛期的防汛工作。

张雁协助关铁宪同志负责城区危房排查和安全鉴定工作。

(二)具体任务责任划分

1.黄河防汛提防责任段划分

局机关        50米   80+500—80+550

天龙公司      100米   80+550—80+650

住宅公司       50米   80+650—80+700

中城公司      100米   80+700—80+800

房产经营总公司    50米   80+800—80+850

丰基公司      100米   80+850—80+950

工商用房管理处    50米   80+950—81+000

盛和公司      100米   81+000—81+100

市政公司       50米   81+100—81+150

征收办        50米   81+150—81+200

2.城区防洪抢险分工

1)房产经营总公司、工商用房管理处负责城区直管公房排查、改造和防汛工作。

2)房屋安全鉴定站负责城区危房排查汇总工作。

3)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市政公司、基础设施中心负责高速公路水稻乡公路桥防汛封堵任务。

4)质监站、安监站负责所属各在建工程汛期的防汛工作。

5)保障房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建校、装饰办、定额站、招标办、康居中心作为防汛预备队,随时听从调遣。

三、防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防汛工作方案》和《高速公路水稻乡公路桥防汛封堵预案》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建立和健全防汛组织,成立和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储备防汛物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物业科负责牵头制定直管公房防汛工作预案。工程科负责牵头制定所属各在建工程防汛预案。

(二)实行以行政领导为主的防汛岗位责任制。强化一把手防汛工作负责制,安排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设立防汛值班专线电话,各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防汛工作的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单位要制定每日防汛值班台账,局防汛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单位根据承担的黄河堤防任务,落实防汛物料存放地点及保管人员联系方法,备足防汛物料,相对集中存放,确保物资设备充足。

(四)上堤行进路线:滨河路——宋城路——金明大道——水稻乡——马头南北堤上堤。

(五)在紧急状态下,所有单位和个人以及一切物料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市防汛指挥部和局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遣和征用。

(六)建立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抗洪抢险紧急关头临阵脱逃;拒不执行防汛抢险指令;巡堤查险不及时,或巡查不认真,对问题漏查失察,贻误抢险时机;玩忽职守、措施不力,给防汛抗洪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局防汛值班电话:23933517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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