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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8来源:谢秦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7]454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保证信息和政令畅通、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就严格落实住建系统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值班工作责任感

值班工作是保障各单位高效、有序运转的重要手段,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及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等重要职责。时值年末岁尾之际,值班工作面临的压力更大,责任更重。各单位要从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高效服务人民群众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精心安排好值班工作,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把值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行值班工作期间的各项规定和规范

1.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依据自身工作内容,排查工作中涉及到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点,详细制定处置预案,并将处置流程张贴于值班室,便于在值班过程中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2.健全值班工作机制。制定值班和领导带班表,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遇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需按要求及时上报值班人员表。严禁安排临时人员、保安门卫等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值、带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人员应保持好值班室的卫生,做到每日清扫。

3.确保通讯联络通畅。值班人员要每天检查值班电话是否正常,单位主要领导、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通畅。

4.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经请示带班领导后按规范口径答复;遇新闻媒体电话采访,经请示后可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接受采访。

5.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紧急事项和处理情况等在值班日志上记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按实记录处置过程。

6.领导同志带班制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和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岗值班,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7.外出请假报备、交接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外出的,应认真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确定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凡是不请假、不报备、不交接的擅自外出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并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切实强化对值班工作的督查检查

1.督查检查方式。值班期间,由局办公室会同局监察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值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过拨打值班电话、暗访暗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督查检查值、带班人员在岗和联络畅通等情况。

2.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是本级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在值班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纪律或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1)24小时值班制度不落实、值班工作制度不健全的;(2)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4)在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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