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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市监察局组织召开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9-06-09来源:朱耀永浏览量:0

市建委、市监察局组织召开治理房地产

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6月5日上午,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市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省有关部门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

市建委、市监察局有关领导以及开发区和市属各县建设局、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建委纪委书记张丽萍主持。

会上,市建委主任王书增进行了动员部署。他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县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人员和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二是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这次专项治理由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开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监察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为监察部门查处案件提供规划技术支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要加强引导,搞好宣传。把专项治理活动与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部和工作人员搞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四是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研究提出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思路和措施。五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和委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规划许可的开发项目,逐一进行自查。6月30日前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检查结果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7月15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省厅,并迎接省、部抽检。

市监察局副局长侯豪在会上提出要求,一是要按照《通知》和会议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自查任务;三是要做好部门联动,监察部门要积极和建设部门配合协调,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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