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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5来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浏览量: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的通知  

    豫建市〔202418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治理,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和我省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省202311日以来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内容见《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事项表》附件1

二、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着力整治目前房屋市政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存在的顽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县自查820前完成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对所辖区域(含本级功能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进行自查。自查要对照本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登记单、招投标项目书面报告清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清单,确保全面完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依法处置,逐项对账销号,逐级上报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省厅抽查830前完成)。省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对各省辖市本级监管的项目随机进行抽查延伸抽查2个所辖县(市、)。检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投诉举报的项目必查具有独立评标交易平台的县(区)和功能区项目重点抽查

(三)依法处置(920前完成)。治理期间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下发《执法建议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列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影响恶劣的从重从严处罚并通报曝光发现公职人员违纪、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四)总结提升(930前完成)。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实际成效,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逐级上报总结材料。针对自查抽中发现的问题,切实督促按期整改处理到位。省厅适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监管机制存在明显短板的责任单位,指导督促整改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联动协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坚持同步推进通过解决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一批工程招投标领域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省厅。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贪腐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发现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报送省厅,由省厅按照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项清理要求清退一批问题专家。

)畅通投诉渠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多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72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3)报送至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张贵鹏

联系电话:0371——66069819

电子邮箱:zjscjgc@163.com

 

附件1.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事项表

            2.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3.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2024724

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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