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企业章程和规章制度(验原件收复印件);
6、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8、当年企业在册人员统计表,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
9、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企业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已开发经营项目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11、交付使用的一套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两书总体执行情况报告;
12、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
附:二、三级开发资质需达到相应标准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中级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持有中级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以上资料需验核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质申报表四份、另需电子扫描档一份。
相关文档下载:房地产企业办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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