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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9来源:徐炳哲浏览量:0

关于建立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制度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0﹞288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难点,确保局长办公会及领导决策布署快速、科学、准确,经研究,决定建立“月、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目标,找准薄弱环节,理顺工作思路。各科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汇总、整理及报送工作。

2.月报内容以目标进度为主,包括本月任务完成情况、累计完成情况、同比与环比值、占全年目标任务的百分比等。

3.“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要求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尽量用同比、环比值等数据及事例说明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明确完成工作已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下阶段的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4.“月、季、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必须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及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5.月报时间为每月3日,第一、三季度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3日、9月3日,半年报送时间为6月3日,年终报送时间暂定12月3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材料报送形式分纸制(负责人、主管局长签字)和电子版两种,电子版发送至hnkfjw@163.com

7.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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