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培育和发展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检查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业务流程,业务档案等。
三、时间安排:2011年4月1日至5月2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17日,下发检查通知,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8日至4月30日,现场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情况。
第三阶段:2011年5月3日至5月20日,总结汇总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基本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已备案和资信良好的经纪机构进行公示,对违法违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引导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发展。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豫建房管[2011]11号
2、开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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