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住建文【2011】246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局领导安排事务上通下达,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和做好应急预案,现将保持通讯畅通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1、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副科长以上同志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2、有事外出或出差不得关闭移动电话。
3、如更换移动电话号码必须及时告知局办公室。
4、因私请假需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5、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防汛电话24小时畅通,如发现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将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
6、对因手机关闭或无故不接电话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2011年8月2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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