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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响应政府开展2011年开封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8来源:徐炳哲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响应政府开展2011年开封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开封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汴政办[ 2011 ] 93号)的要求,我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2011年9月22日在全市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开封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城市未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依据活动主题,应采取行动,倡导居民在出行中尽量减少碳排放,鼓励选择环境友好的、健康的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从而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二、加强宣传。各单位应于2011年9月19日—9月21日,在单位门口等明显处,悬挂标语对无车日活动进行宣传,2011年开封市无车日宣传标语口号为:

1.绿色交通,城市未来!

2.倡导绿色交通,构建和谐社会!

3.行动起来,参与“无车日”活动!

4.选择公共交通,选择绿色出行!

5.绿色出行,让自己更健康,让城市更宜居!

6.绿色交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7.公交优先,市民优先,环保优先!

8.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9.多一丝绿色,多一路畅通,多一片清新,多一些健康!

三、无车日(9月22日)活动内容

1、9月22日当天,我局系统所有职工请自觉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为开展无车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9月22日当天,我局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行紧急任务车辆)除确需出勤并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外,全部封存,不准使用。当日市监察局将进行监督。

3、9月22日7:00—19:00,除公交、出租汽车、旅游客车和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婚丧车辆外,禁止市区牌照机动车进入以鼓楼广场为核心,不小于5平方千米的区域(道路)。

 

 

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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