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住建文【2012】100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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