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汴住建文〔2012〕103号 签发人:王秋杰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 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2〕4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参见单位及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全面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工作。 市属各保障性安居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由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4月10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将组织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 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9室 电 话:3991294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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