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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3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汴住建文〔2012〕249号                 签发人:户兴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批的通知

 

 

 

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缩短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简化程序,积极为我市的建设工程项目服务。经研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批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使联审联批工作有效实施,经研究,成立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联审联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葛国林

副组长:孔祥成  户兴华  汪少平

成  员:关铁宪  李  庆  张现营

工作小组下设联审联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电话:3853533),负责日常业务办理。汪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质监站、安监站、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

二、工作原则

联审联批是指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施工有关手续时的联合审核审批。联审联批实行统一集中办公,集中审核有关资料,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施工有关手续时,所需提交材料相同部分只审核一次,不同部分分别提交审核,对相同要件不得重复审核;需踏勘现场时,由联审联批办公室统一组织,一次踏勘完毕并签字,无特殊原因的,不得重复多次踏勘。建设项目所有要件提供完毕后,由联审联批办公室统一审核签批。

三、有关要求

联审联批小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等相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越权审批。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时应做到态度诚恳,程序严谨、服务热情、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对申报要件把关要严格,不得漏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一二年七月二十三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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