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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26来源:定额站浏览量:0

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局委及驻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7279002012881700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127289:0081017:00。考生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核对准确后再进行打印。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89201281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额站初审(迎宾路2号);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职称科 ( 可乘16 路到康平小区下车)

(三)缴费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进行缴费。缴费实行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办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缴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一式2份,并携带电子版;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

7、《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人员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市住建局定额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定额站统一于813到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资格终审,然后到市人社局五楼考培服务大厅考试窗口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住建局定额站、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5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报名材料和考试费用送交市人社局五楼考培服务大厅考试窗口。

四、请各单位或考生不要自制表格,务必从附件中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汇总表,认真、完全地填写各项内容,并附电子盘。

五、各位考生考试通过办理资格证书时仍需提供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七、联系方式: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额站                      3991918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3666646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                      3666693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6号).doc

 本文来源于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原文地址:http://www.kfrsks.com/article/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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