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 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按照省厅工作安排,9月初我市组织相关人员在郑州参加了全国房屋登记官考核。全市共有45人报名参加(其中2人放弃考核),15人顺利通过,通过率为34.88%。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对房屋登记人员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屋登记工作现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房屋登记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实行房屋登记人员持证上岗是《房屋登记办法》确定的一项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房〔2009〕61号文规定,房屋登记人员通过培训考核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工作。未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应调离房屋登记审核、登薄、质量管理等重要业务岗位。因此,各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房屋登记官考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房屋登记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规范房屋登记行为,进一步提升房屋登记工作质量。
二、建立登记人员全员学习培训制度。建房[2009]61号文件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房屋登记人员培训考核体系。各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从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登记工作准确性的要求出发,制定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要求。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全体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具备与登记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建立继续教育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房屋登记工作发展的要求,需要对房屋登记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其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综合素质。通过不断地培训与考核,培育一支熟悉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与基本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公正履行职责的房屋登记审核队伍,实现我市房屋登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四、认真落实房屋登记官制度。按照规定审核、登薄、质量管理岗位工作应由登记官担任。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各岗位人员资格,保证房屋登记官在相应岗位上开展工作,提升房屋登记工作质量。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房屋登记官考核情况的通报。
2、2012年开封市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开封市2012年房屋登记官考核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2012年开封市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共15人)
佟 俊、郭 红、杨清魁、王 杰、张 灏、肖 华、曹阳、段辉、崔宇红、殷建华、马 茜、柳传旗、侯 莉、于东刚、朱发启。
开封市2012年房屋登记官考核情况一览表
单位 | 参考人数 | 通过人数 | 通过率 |
市登记中心 | 24 | 12 | 50% |
杞 县 | 5 | 0 | 0% |
通许县 | 6 | 0 | 0% |
尉氏县 | 3 | 1 | 33% |
开封县 | 3 | 1 | 33%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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