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 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按照省厅工作安排,9月初我市组织相关人员在郑州参加了全国房屋登记官考核。全市共有45人报名参加(其中2人放弃考核),15人顺利通过,通过率为34.88%。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对房屋登记人员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屋登记工作现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房屋登记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实行房屋登记人员持证上岗是《房屋登记办法》确定的一项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房〔200961号文规定,房屋登记人员通过培训考核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工作。未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应调离房屋登记审核、登薄、质量管理等重要业务岗位。因此,各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房屋登记官考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房屋登记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规范房屋登记行为,进一步提升房屋登记工作质量。

二、建立登记人员全员学习培训制度。建房[2009]61号文件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房屋登记人员培训考核体系。各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从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登记工作准确性的要求出发,制定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要求。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全体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具备与登记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建立继续教育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房屋登记工作发展的要求,需要对房屋登记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其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综合素质。通过不断地培训与考核,培育一支熟悉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与基本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公正履行职责的房屋登记审核队伍,实现我市房屋登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四、认真落实房屋登记官制度。按照规定审核、登薄、质量管理岗位工作应由登记官担任。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各岗位人员资格,保证房屋登记官在相应岗位上开展工作,提升房屋登记工作质量。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房屋登记官考核情况的通报。

      2、2012年开封市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开封市2012年房屋登记官考核情况一览表

 

                         一二年十月九日

 

2012年开封市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共15人)

 

 佟 俊、郭 红、杨清魁、王 杰、张 灏、肖 华、曹阳、段辉、崔宇红、殷建华、马 茜、柳传旗、侯 莉、于东刚、朱发启。

 

 

开封市2012年房屋登记官考核情况一览表

 

单位

参考人数

通过人数

通过率

市登记中心

24

12

50%

杞  县

5

0

0%

通许县

6

0

0%

尉氏县

3

1

33%

开封县

3

1

33%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