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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及优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31来源:刘恒浏览量:0

豫房估协[2012] 3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各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

为充分调动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及估价师、经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优秀机构和个人脱颖而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环境,提升我省房地产中介行业整体形象,根据《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章程》及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诚信企业、优秀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及优秀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并加入我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加入我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及所有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均可参加评选。

此次活动将评选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诚信企业10家、优秀房地产估价机构20家、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10家、优秀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10家、优秀房地产估价师20名、优秀房地产经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条件:1、加入《河南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公约》以来履约情况优良;2、机构成立以来未受过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处罚;3、近两年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和估价报告技术鉴定中无不合格现象;4、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并无不良行为记录;5、按要求及时填报机构信息并建立了单位信息联络员制度。

(二)优秀房地产估价机构评选条件: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 2、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照章纳税;3、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投诉; 4、签订并严格履行《河南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公约》,业内信用良好;5、在业务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建设、开拓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6、建立估价总监制度并积极实施;7、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和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8、按要求及时填报机构信息并建立了单位信息联络员制度。

(三)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评选条件:1、经批准设立,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书;2、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三年以上;3、守法、诚信经营,拥有较大的房地产经纪市场占有份额,具有强烈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4无欺诈投诉、媒体曝光等现象及其他不良行为发生;5、加入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并成为单位会员。6、按要求及时填报机构信息并建立了单位信息联络员制度。

(四)优秀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评选条件:1、经批准设立,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书;2、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业务三年以上;3、守法、诚信经营,拥有较大的房地产营销策划市场占有份额,具有强烈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4、无欺诈投诉、媒体曝光等现象及其他不良行为发生;5、加入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并成为单位会员。6、按要求及时填报机构信息并建立了单位信息联络员制度。

(五)优秀房地产估价师评选条件:1、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三年以上;2、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估价行为规范、办事公正,不迎合委托方要求,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4、按要求参加估价师继续教育,成绩合格;5、关注行业发展并积极参与有关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专业论文两篇以上;6、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六)优秀房地产经纪人评选条件:1、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三年以上;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佳的经纪业绩,较高的客户满意度,无不良从业记录;4、有一定的房地产经纪理论学术水平,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专业论文两篇以上;5、执业所在机构加入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并成为单位会员。

今年的优秀估价师(经纪人)评选将向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优秀年轻估价师(经纪人)倾斜,请在推荐时予以充分考虑。

三、评选办法

2012年度河南省优秀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及优秀房地产估价师、优秀房地产经纪人评选活动将采取单位推荐与日常行为考量相结合的方法,由单位自荐、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推荐,理事会组织专家评选。

四、有关要求

申报各类项目评选的机构和个人,应填写相应申请表(见附件123),由推荐单位盖章后于2013110日前报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对评选出的优秀机构和个人由省协会授予优秀机构和个人称号,在估价经纪行业年会上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联系人: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毛紫剑,周杨,李振乾,联系电话:0371-6625675468107970

2012年度评选申请表.doc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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