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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9来源:监察室浏览量:0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汴纪发[2013]2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汴纪发〔20132

 

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人民团体党组: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市委十六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结合起来。要严格控制团拜会和节日庆典活动,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杜绝相互请吃、吃请,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钱物和各种名目的突击花钱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基层部门、企事业单位转嫁费用负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拜年等活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严格标准、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结合传统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车辆;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

三、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共开封市纪委

开封市监察局

开封市预防腐败局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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