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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1来源:佚名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3〕103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3月份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精心组织,高度重视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资质动态考核工作,认真学习考核文件,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 程序要求

1.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所属区域内建筑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收齐后并打印出参加此次动态考核企业花名册一并报送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窗口受理,窗口受理后将以上资料和大厅受理单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2.市区建筑业企业于2013年4月25日前自行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窗口受理,窗口受理后将以上资料和大厅受理单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三、时间要求

1.2013年4月10日前,各企业要完成资质动态考核材料网络上传(河南工程建设信息网—资质动态考核系统),内容包括:截至2012年年底本企业人员、财务、机械设备、产值、建造师等情况。

2.2013年4月25日前:①.无建筑业统计数据的钢结构、金属门窗、建筑幕墙、砼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5个专业承包企业应上报经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近三年(2010、2011、2012)最高一年工程结算收入的财务报表;②.消防、外墙外保温、劳务企业提供本专业所要求的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③建造师注册人数低于本专业资质标准值的企业,应提供本企业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参加建造师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④.被列为重点考核的企业,应提供省厅动态考核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

3.2013年5月31日前,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收齐所管辖所有建筑业企业的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制作企业花名册,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区参加此次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自行将本企业全部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27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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