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20来源:科技建材和标准定额科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23〕152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

 

依据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1、《开封市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汴建节字〔2022〕2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建筑材料及产品管理的通知》(汴住建文〔2021〕68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封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要求的通知》(汴住建文〔2020〕26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汴住建文〔2019〕178号)

5、《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开封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几点意见》(汴住建文〔2018〕180号)

6、《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能效水平的通知》(汴住建文〔2017〕425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汴住建文〔2017〕176号)

8、《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的通知》(汴住建文〔2017〕54号)

9、《关于开展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通知》(汴住建文〔2016〕124号)

10、《关于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及品质若干问题(之三)的通知》(汴住建文〔2015〕192号)

11、《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及品质若干问题(之二)的通知》(汴住建文〔2013〕215号)

12、《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开封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汴住建文〔2013〕73号)

13、《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安全防火隔离带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汴住建文〔2011〕309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汴住建文〔2011〕300号)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pdf

         2023年11月14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