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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8来源:佚名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3】178号

 

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于2013年5月30日至7月10日对我市在建工程劳务分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开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在建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分部分项、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程项目中劳务分包企业的数量和资质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和超资质范围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二)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情况,总承包企业是否按时支付劳务费并监控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劳务工人持证上岗和劳务合同签订情况。

(三)外地劳务企业进汴备案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建筑企业须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排查,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

(二)2013年6月5日至7月10日为专项检查阶段,根据在建工程情况逐项检查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情况。现场检查时,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企业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接受检查,同时在施工现场提供自查报告及备查资料。

四、有关要求

本次检查中发现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及责任人将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予以扣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对其市场准入和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凡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组织自有工人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现场提供不出工人劳动合同或办理社会保险证明的,按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要求,按违法分包进行处理。

 

 

2013年5月28日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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