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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住建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3-10来源:佚名浏览量:0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住建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住建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10]5号)设立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五)监督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具体行为。

(七)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八)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三)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县级单位,行政编制65人,内设12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科、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预算归口管理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8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住建局机关、开封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站、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开封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开封市住房和建设监察队、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封市房屋拆迁征收办公室、开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开封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开封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开封市房屋安全鉴定站。

 

第二部分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收入总计5682万元,支出总计568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4万元,增长25.48%,主要原因:上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040万元、增加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及维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收入合计5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8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1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232万元;上年结转104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支出合计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万元,占31%;项目支出3925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18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2017年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140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散装水泥返退基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62万元,占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万元,占12.35%;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 105万元,占5.2%;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87万元,占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研发和推广经费、宣传培训费和返退墙改基金共2000万元;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技术研发和推广经费、宣传培训费和返退散装基金共160万元;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经费2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9.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赴国外考察地下管廊规划建设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6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4.55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制,大部分公车上交。

(三)公务接待费2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从根本上严格控制公款招待,从严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9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局(委)共组织对3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60万元。2017年,我局(委)拟组织对3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92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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