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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住建局预算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5-03-13来源:佚名浏览量:0

2015年市住建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住建局内设 13个职能科室,预算归口管理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8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7个。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编制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制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合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建局机关及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95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137人,在职职工181人,离退休人员8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实施全市住房建设的宏观指导管理,行使住房建设行政执法权力,做好行业队伍建设,实现全市住房建设发展的新跨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住房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3949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870万元,比上年增加1198万元,增长71.65%;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罚没收入165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32%;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结余1085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3949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870万元,比上年增加1198万元,增长71.65%;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罚没收入165万元,比上年增加 40万元,增长32%;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结余10855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8.27万元,占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4万元,占3.09 %;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4万元,占0.97 %;项目支出12435万元,占89.14 %。

2015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8.67万元,占9.89 %;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4万元,占0.97 %;项目支出12435万元,占89.14%。主要项目是:保障房安居工程、房屋安全鉴定站履行职能、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检查、城镇化建设及危房改造、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墙体材料“四新”推广及返退墙改基金、散装水泥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和建设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9万元,主要采购管理软件、网络硬件设备、电子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物品。


附件: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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