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开封市自建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长期有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自建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开封市自建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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