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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建设局:努力开创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1-09-28来源:金明区住建局浏览量:0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指示精神,区建设局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特点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流程,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横幅的方式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让保障性住房政策深入人心;据统计全区共书写宣传横幅65幅,召开专题会议12次,在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4期。区住房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由相关局委、各乡、镇(场)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近期的工作。每月上旬由区建设局召开例会,向各乡、镇(场)、办事处,社区传达最新会议精神及并安排下半月的工作,解决近期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向外公布办公电话,热情、耐心的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多措并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充分利用社区熟悉辖区情况便于做居民思想工作的优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使大量工作在第一线就能及时得到解决。(二)发挥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的作用,各乡镇(场)安排专职人员、接待受理、调查登记、进行初审公示,并组织上报审批。(三)各相关部门按照“谁发证谁认可”的原则,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在发放《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时,对辖区内的住户进行深入了解、筛选、审核,并引入公示制度,对申请者的情况予以公示,让群众监督。

三、目前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在8月份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中,共审批841户查出181户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通过并上报了660户。在廉租住房实物补贴审核工作中,为体现公正分配、公平共享的原则,使廉租住房真正落实到最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各社区的租房户家中深入了解,详细询问。期间我区收到146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严格审核,有4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已上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同时,《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已经发放完毕。

随着保障性住房工作体系的逐步完善和资金的投入,将有更多保障性住房房源落实到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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