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2022年4月13日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关于印发〈开封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1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建立建筑节能跟踪督导记录公示制度的通知》等4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1.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12件)
2.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5件)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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