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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融合一体发展 全面开展城市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2-06-21来源:新区住建局浏览量:0

建设局自6月1日两局融合后,班子成员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各司其职、迅速行动、措施得力,以“学整树争”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城市建设工作。城市建设工作影响面大、涉及面广、工作量多,建设局在融合后以大局为重,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树立了城市建设新形象,近期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力推进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打造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确保“两改一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建设局加大了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新区范围内,悬挂横幅300幅,3600米,并采取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有效措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4处,面积300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新区范围内个别居民借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之风进行违法建设的势头。

二、严格把关,公开透明,认真开展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抽查工作。6月8日,保障性住房办公室陪同市区有关领导,对通过廉租住房审核的45户进行抽查。在抽查的5户中,发现西郊乡祥和社区刘某因房屋面积等问题不符合《开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要求,已责令其退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其他家庭则继续享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通过抽查,使这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深入调查,阳光操作,对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进行抽查复核。6月6日,我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李铁军、崔杰等28户具有代表性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进行复核,在复核中,工作人员冒着炎炎烈日,多次往返于申请人的家庭和单位之间,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取证、材料汇总,圆满完成了调查复核工作。现调查情况如下:1、所提供材料真实无误的14户;2、所提供材料和调查结果不符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的8户;3、所提供的材料和调查结果不符且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收入标准的两户;4、前去查询拒不提供工资原始记录的3户;5、申请时收入与现在收入有巨大变化的1户。我们依据《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不符合标准的进行处理。此项抽查复核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四、积极协调,认真安排城墙四期绿化景观工程“黄河水院公寓”拆迁安置房工作。6月12日,建设局领导专门召开班子会,对“黄河水院公寓”拆迁安置房事宜进行研究,指定专人负责。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多次到河南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市质量监督站开封市瑞业房地产公司等部门,积极协调“黄河水院公寓” 安置房交付工作。经过两天的努力,市质量监督站加大验收力度,迅速进入工地,进行质量验收。经建设局与瑞业公司、黄河水院有关领导协调,安排黄河水院拆迁户于下周前去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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