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 强化窗口建设 提升办事效率
发布日期:2022-07-01来源:市物业管理中心浏览量:0

市物业管理中心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发线上缴存渠道、推进机打票据规范化、制定“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等服务方式,不断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积极做好维修资金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受到企业和群众一致好评。

11.jpg

广泛征求建议,提升办事效率。一是收集意见建议。公开征集电话,保持渠道畅通,并派专员3名到专户银行、“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建服务暨‘两问一学’下基层服务”活动,积极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20余条,梳理问题12条,建立台账5本,及时将相关问题进行反馈,要求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时整改。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级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委托专户银行进行管理,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4项原则,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执行国家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维修资金票据从人工手开升级为机打票据,再到联网的财政局领取专用电子发票,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业主后期维修资金的查询和使用。三是线上线下并行3大举措。1.线下服务大厅办理维修资金相关业务,设置咨询电话,坚持公话互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2.通过采取制作微视频、图文展板等形式,全日程在物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等处滚动播放展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提高认知度和参与率。3.目前正在依托“智慧住建”平台,开发线上手机银行、微信支付等功能,方便业主实时快捷缴存维修资金。

22.jpg

增强监督质效,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强化窗口监督。面对面接受群众、开发企业、银行等办事群众的监督,对工作中反映的缴存问题,及时采取现场分析,约谈提醒、问责预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确保精准高效处置。二是实行零距离监督。1.每月组织人员2人到市生活小区、开发企业、专户管理银行监督检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实施跟踪问效。2.遵循业主决策、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在工作实践中,着力畅通3条维修资金监督渠道。3.在生活小区醒目位置,经常性张贴和发放维修资金安全性宣传单,或者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居民进行维修资金安全宣传,明确资金管理渠道,确保资金的安全性,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机制,推动常态长效。一是推行“一次性告知”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窗口办理商品住宅出售开立小区项目打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通知书时,要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数额、时限、地点、交存方式等情况一次性告知业主,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由业主自行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交存手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不得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是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效能,遵循“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以民,本月及时解决涉业主房屋维修问题4个小区17个项目,让住宅的使用寿命得以延长。定期不定期月中年中召集物业中心、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召开联席会议,发挥各方力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30余个。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规避存储风险,防止市场垄断。2022年1月,该中心将维修资金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了5家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确保了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态度,提升工作效率,积极完善资金管理考核机制,努力打造让群众满意,让企业舒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窗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企业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