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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进行网上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06来源:开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浏览量:0

为切实解决我市优抚对象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保障中心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工作。

经审核,共有29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家庭3户(鼓楼区1户、顺河区2户)、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家庭25户(龙亭区6户、禹王台区1户、顺河区10户、鼓楼区8户)、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户(顺河区1户)。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同时将登记结果在市住建局网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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