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社会支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促进工作交流,提高工作质量,近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开封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从5月7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覆盖所有县(区)和乡镇(街道),覆盖所有社区、行政村(含自然村)。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县(区)要按照《“居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结合实际编制成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在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要收集制作警示视频等内容在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要向建房居民免费普及发放建房安全告知书、宣传页、宣传手册等;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等融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入心入脑。
二是组织重点人员宣贯培训。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和疫情防控实际,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组织街道、乡镇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监管人员、村(社区)干部、建房居民等开展专项行动宣贯培训,邀请有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讲解此次排查专项行动注意事项,进一步提升各级监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我承诺,我配合”活动。进一步强化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意识,下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告知书、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承诺书等资料,集中开展房屋安全承诺工作,引导群众参与到排查整治工作中来。发动基层干部开展“扫楼敲门”和“五个到户”联系服务群众行动,全覆盖推进住房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深入网格化管理责任小区,逐栋、逐户、逐房深入群众家中,详细了解群众住房情况,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宣讲相关政策,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房屋安全、人人知晓房屋安全知识、人人遵守建房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四是确保宣传与整治实效。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及时开展整治,设置警示标识。组织街道、乡镇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社区、村干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经常性巡查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探索建立房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建筑质量安全。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