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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依法行政、和谐拆迁,确保市重点土地储备项目顺利进行
发布日期:2013-07-09来源:龙亭区住建局浏览量:0

 为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黄河水利学院东侧区域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龙亭区城中村改造步伐,促进区“两改一建”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打击各类违法乱建行为,充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针对该区域内部分村民在拆除中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已经影响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做好拆除准备,明确细化职责,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实行组长负责制”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之规定,经区政府领导批准,2013年7月5日上午,在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的现场指挥下,在开封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北郊乡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建设局领导率领城建监察大队及各科室工作人员,利用大型机械设备挖掘机,对当事人391.5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彻底拆除。

在实施拆除过程中,由于拆除稳控思想工作组人员在4日晚上,通过对当事人不懈的努力及再三进行的拆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思想教育,使当事人最终明白了政策和配合拆除的意义,同意配合对该建筑的依法拆除,使拆除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

开封日报及开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当地村民及部分围观群众对拆除行动普遍表示认可,达到了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目的,为在今后进行拆除工作积累了和谐拆迁的经验,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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