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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总体规划(2011-2020)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发布日期:2013-08-30来源:开封县住建局浏览量:0

《总体规划》是规划、建设和管理县城的依据,县城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2013年812日,开封市人民政府签发汴政文(2013141号文,对开封县总体规划(2011-2020)批复。一是确定了开封县城市性质。开封市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休闲中心,以煤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物流集散为主导产业的开封东部新兴城市。二是确定了城市规划范围。注重保持发展新老城区鲜明的功能特色联系,两区间有计划的插入大型公共绿地和生态农业用地,形成协同共生、功能偶和的开放型“双组团”空间布局。三是确定了城市规模符合县城建设发展速度的要求。到2015年,县城人口规模17.9万人,建设用地27.0平方公里;到2020年,县城人口规模30.5万人,建设用地36.2万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实施中,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切实保护好农业、水源生态等非建设用地,严禁侵占和蚕食。  

最后,文件要求开封县要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建设过程中,应注意近远期规划结合。根据批复精神,认真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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