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全市征收工作的整体部署,我中心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了内顺城路大南门至小南门段(含瓮城)、自由路东段南光明街、旧货市场周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通过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共有41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户、住房困难家庭37户。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附件:2021年自由路东段南光明街、旧货市场周边、内顺城路大南门至小南门段(含瓮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表
2021年自由路东段南光明街、旧货市场周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地新申请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表.xlsx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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