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通过三级审核,并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后且无异议的,符合保障条件的12户家庭。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获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附件:2021年12月第二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公示表
2021年12月第二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公示表..xls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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