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根据91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中秋国庆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防范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安全防控责任。当前,全市特大暴雨洪涝灾后重建和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已全面展开,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繁重,加上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各类风险隐患和不确定因素叠加。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深入排查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查清查透基础性风险、季节性风险、节假日风险以及特殊风险,落实力量重点监管、重点防控,切实将防范重大风险责任措施压紧压实压到位,强化源头防控、过程把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严格“灾后综合征”“疫后综合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场所,加强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放松。

二、切实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要有效研判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加大对灾后重建任务较重的地区帮扶工作力度,加强对灾后重建设施的安全评估,做好技术服务支撑,有针对性结合灾后重建过程中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伤害、淹溺、有限空间作业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等安全风险,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避免盲目进行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导灾后复工复产企业制定科学规范灾后重建、复工复产方案,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加强节后安全生产检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工。

三、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要组织开展物业区域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针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逃生通道、消防救援通道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要充分吸取前期电动车频繁起火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清查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电动车入户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对拒不配合的,要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提请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加大建筑屋顶、建筑外墙、管井洞口等公共区域巡查力度,严禁搁置杂物及悬挂物,预防坠落风险。加强电梯、水电气暖管道、围墙、配电室、泵房、机房、公共区域防盗网、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窨井盖、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切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对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王国庆副市长讲话要求,准确把握整治范围、切实对照整治内容、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组织物业管理、质量安全、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等力量,牢牢把握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切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切实强化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防控。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多起农房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农村自建住房管理,强化农民建房施工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对农村住房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到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评估要“不漏一屋、不落一房”。要聚焦农村三层以上、人员密集、用作经营、擅自改扩建4类重点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对房屋隐患进行整改,防止发生农房安全事故,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六、切实强化预警提示和应急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秋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震、地质灾害等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要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紧密联系、积极配合,落实应急预案、人员、设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件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迅速、响应及时、组织得力、救援高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2021918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