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燃气市场管理有序,县住建局对全县燃气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未批先建汽车加气站、无证经营燃气、无资质进行燃气设施施工、销售、充装非自有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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