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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前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21〕285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前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21〕246号)要求,决定对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动态核查未通过且整改后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将依法取消其资质。

一、核查范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开封市2019年-2020年产值为零的建筑业企业(见附件)。核查资质为企业现有所有资质(不包括预拌混凝土资质)。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重新核定)的企业不在核查范围内。如企业可提供增值税发票等证明产值不为0的材料,可免于动态核查。

二、核查要求: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前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送至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69办公室。

对期限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企业将随后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 0371-23932118

 

附件:开封市2019年-2020年产值为零的建筑业企业

 

 

                    2021年9月13日

开封市2019年-2020年产值为零的建筑业企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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