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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关于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基坑排水处理和灾害卫生防病重点提醒
发布日期:2021-07-25来源:安监站浏览量:0

因这次我市强降雨持续时间长、内涝严重,对部分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切实加强灾后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现要求各施工项目进行严格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立行立改,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施工现场要全封闭和有门卫制度,施工现场围墙围挡稳固符合要求;施工现场要张贴未成年人防涨亡宣传标语,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工地现场;

2.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现场基坑要有巡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出现裂缝、空洞部位,基坑底部是否有积水,抽排水前是否制定专项方案,并经过三方或专家论证;

4.施工临时用电要按“TN-S”系统设置,做好防护措施;

5.塔吊基础无积水、空洞,有排水设施设备;

6.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用房稳固符合要求;

7.现场制定汛期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小组、联系电话、救援物资清单等情况;

8.参建单位要警惕大灾之后有大“疫”,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所在地政府、街道、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施工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9.安监站将对所有灾后复工复产项目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施工项目尽早复工复产。

 

灾后基坑排水注意事项

1.基坑排水前应排干场地积水。

2.所有深基坑不能急于降水,抽水会造成水力差。

3.排水速率对砂土和粉土坑壁每天控制在0.5-1.0米,粘性土坑壁控制在1.0-1.5米。坑壁土的性质由被咨询专家掌握。

4.有条件的工地可在基坑外侧靠近上口处设置水位观测孔,基坑内外水位差不超过0.5米的条件下,可适当加大抽水速率。

5.救灾过程中应加密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坑外地下水位及房屋监测,并与原始数据进行对比,同时加密监测点及监测频率,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抽水,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

6.基坑周围有建筑物或居民区的,严禁进行降水。经专家论证并采取措施后,才可再进行逐步降水。


 

洪涝灾害卫生防病提醒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饮水、饮食卫生状况恶化、环境污染、病媒生物孳生、人群接触机会增加及抵抗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容易发生各种传染病。大家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防止灾后疫情。

一、注意饮用水卫生

1.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

2.装水的缸、桶、锅、盆等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

3.已受污染的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一定要进行澄清、消毒处理。

二、注意食品卫生

1.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

2.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进食前应洗手;

3.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

4.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

5.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

6.到正规市场购买食品。

三、注意环境卫生

1.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排除积水,清除污泥和垃圾杂物;

2.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必要时对房间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

3.不要随地大小便,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放在指定区域。

四、病媒生物控制

1.家里可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蝇设施,使用苍蝇拍、蚊香等家庭灭蚊蝇措施;

2.抗洪值守人员应配备防蚊帽、穿长袖衣裤,裸露部位可喷涂驱避剂;

3.灭鼠、防鼠,不吃老鼠接触过的食物。

五、避免接触疫水

避免接触疫水,如必须下水,应做好防护:

1.在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

2.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等;

3.及时清洁接触疫水身体部位,如有伤口及时处理,必要时尽快就医。

六、注意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清洁,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

2.不混用毛巾与脸盆,如不得不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等病人共用脸盆,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及时将脸盆洗净,并用消毒剂浸泡消毒;

3.多通风,尽量减少聚集,不聚餐,到人多密闭的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七、预防皮肤疾病

1.尽可能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有条件者可在皮肤皱褶部位扑抹痱子粉;

2.如需下水作业,可每隔1~2小时休息一次,并及时擦干手脚;

3.当发现有皮肤破溃并有加重趋势时,应尽量暂时不下水,有条件者可穿长筒靴;

4.皮肤疾病患者尽可能不下水。

八、有病及时就医

如果洪涝灾害期间感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诊,特别是出现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皮疹、黄疸等症状时,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就医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保持心理健康

灾后易出现急性应激反应,多数在30天内明显缓解,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生活规律,如超过一个月仍未恢复,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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